默认所有技师都需强制上意外险,如有个别老师已有其他商业意外险,请向平台说明。
新入职技师,将于开始接单后的 次月月底 进行保险增员。
各位老师可以关注“众安保险”微信公众号或登录众安保险官网,注册并用身份证进行实名认证,即可查看自己的保单。
【点到技师-众安保险细则】
一、基本情况
1、年龄限制:18岁至60岁(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)。
2、价格:45元
3、保障时效:一年
4、保障范围: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,不含港澳台。
5、其他限制:身体已有残疾的,只保意外身故及意外医疗。
二、保险主要内容
意外导致身故或残疾(50000 元)
意外医疗(10000 元)
赔付比例 100%
免赔额 100 元
【免赔额的意思是:如果意外医疗费用不到100元,不赔偿;如果超出100元,则按照(实际支出-100元)*100%进行赔偿】
因下列原因造成身故、伤残的,保险公司不赔偿:
(一)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杀,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;
(二)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、被袭击或被谋杀;
(三)被保险人妊娠、流产、分娩、疾病、药物过敏、中暑、猝死;
(四)被保险人接受整容手术及其它内、外科手术;
(五)被保险人未遵医嘱,私自服用、涂用、注射药物;
(六)任何生物、化学、原子能武器,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、灼伤、污染或辐射;
(七)恐怖袭击。
在下列期间遭受伤害导致身故、伤残的,保险公司也不会进行赔偿:
(一)战争、军事行动、暴动或武装叛乱期间;
(二)被保险人因从事违法、犯罪活动或在逃期间、被依法拘留、服刑期间;
(三)被保险人醉酒或受毒品、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;
(四)被保险人酒后驾车、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期间;
(五)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(HIV)或患艾滋病(AIDS)期间;
(六)被保险人从事潜水、跳伞、攀岩运动、探险活动、武术比赛、摔跤比赛、特技表演、赛马、赛车等高风险的活动期间。
三、意外医疗理赔条件
在保险期间内,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,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(不含港、澳、台地区)二级及以上的医院进行治疗,就其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支出的、且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的、必需且合理的医疗费用,按下列约定承担赔付:
保险人对于每次事故的医疗费用,按100%的比例,在保险金额内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。保险期间届满被保险人治疗仍未结束的,保险人继续承担保险金给付保险责任,住院治疗者最长至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一百八十日止,门诊治疗者最长至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十五日止。
解读:赔付比例是100%,但赔付总额不会超过当年1 万元的额度。发生意外导致住院,只赔付180天内的;发生意外导致门诊治疗,只赔付15天内的。
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发生意外伤害事故,保险人均按上述规定分别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,但累计给付金额以不超过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,累计给付金额达到其保险金额时,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。
解读:一年无论发生几次意外,都可以申请理赔;但是全年总共的理赔额度不会超过1 万元,超过1 万元后这个保险条款自动终止
被保险人如果已从其它途径(包括农村合作医疗保险、社会基本医疗保险、工作单位、本公司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等)就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获得赔偿,则保险人只承担合理医疗费用剩余部分的保险责任。
解读:例子:假如出现交通事故受伤,产生了3000元的医药费,但同时有其他保险公司或者医保等给你理赔了2000元,那么就只给你赔付其余的1000元。
下列情形或者下列费用,保险公司不负担:
1、非意外伤害事故而发生的治疗;
2、用于矫形、整容、美容、器官移植或修复、安装及购买残疾用具(如轮椅、假肢、助听器、假眼、配镜等)的费用;
3、被保险人体检、疗养、心理咨询或康复治疗的费用;
4、被保险人的营养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、伙食费、生活补助费、误工费、丧葬费;
5、被保险人在二级以下且非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院的治疗费用;
6、被保险人因疾病住院治疗;
7、当地社会医疗保险管理部门规定的自费项目和药品。
四、理赔方式
拨打众安保险客服理赔
下载众安保险APP或关注众安保险微信公众号理赔(仅限意外门诊)
理赔所需资料:
1.理赔申请书
2.被保险人身份证明( 包括身份证、户口本、出生证明)
3.医疗费用收据原件
4.病历
5.医疗费用明细清单/处方
6.意外事故证明(意外事故证明包括:因公受到伤害的需提供单位证明;因交通事故伤害的,需提供交通事故认定书;如被保人驾驶机动车出险的需提供驾驶证、行驶证;因民事、刑事损害导致受伤的提供公安机关证明、法院判决书等;旅行等意外伤害由旅游地风景管理部门、旅行社或公安机关等提供事故证明;申请前已经涉及法律诉讼的死亡案件,应提交法院判决书;境外发生事故的需要提供当地处理机关或医疗机构的相关证明,导致死亡的另需提供当地我国使、领馆证明文件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