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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师定制意外险说明


 

【点到技师-众安保险细则】

一、基本情况

1、年龄限制:18岁至60岁(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)。

2、价格:45元

3、保障时效:一年

4、保障范围: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,不含港澳台。

5、其他限制:身体已有残疾的,只保意外身故及意外医疗。

 

二、保险主要内容

意外导致身故或残疾(50000 元)

意外医疗(10000 元)

赔付比例 100%

免赔额 100  

【免赔额的意思是:如果意外医疗费用不到100元,不赔偿;如果超出100元,则按照(实际支出-100元)*100%进行赔偿】

 

因下列原因造成身故、伤残的,保险公司不赔偿:

(一)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杀,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;

(二)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、被袭击或被谋杀;

(三)被保险人妊娠、流产、分娩、疾病、药物过敏、中暑、猝死;

(四)被保险人接受整容手术及其它内、外科手术;

(五)被保险人未遵医嘱,私自服用、涂用、注射药物;

(六)任何生物、化学、原子能武器,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、灼伤、污染或辐射;

(七)恐怖袭击。

在下列期间遭受伤害导致身故、伤残的,保险公司也不会进行赔偿:

(一)战争、军事行动、暴动或武装叛乱期间;

(二)被保险人因从事违法、犯罪活动或在逃期间、被依法拘留、服刑期间;

(三)被保险人醉酒或受毒品、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;

(四)被保险人酒后驾车、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期间;

(五)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(HIV)或患艾滋病(AIDS)期间;

(六)被保险人从事潜水、跳伞、攀岩运动、探险活动、武术比赛、摔跤比赛、特技表演、赛马、赛车等高风险的活动期间。

 

三、意外医疗理赔条件

在保险期间内,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,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(不含港、澳、台地区)二级及以上的医院进行治疗,就其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支出的、且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的、必需且合理的医疗费用,按下列约定承担赔付:

 

下列情形或者下列费用,保险公司不负担:

1、非意外伤害事故而发生的治疗;

2、用于矫形、整容、美容、器官移植或修复、安装及购买残疾用具(如轮椅、假肢、助听器、假眼、配镜等)的费用;

3、被保险人体检、疗养、心理咨询或康复治疗的费用;

4、被保险人的营养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、伙食费、生活补助费、误工费、丧葬费;

5、被保险人在二级以下且非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院的治疗费用;

6、被保险人因疾病住院治疗;

7、当地社会医疗保险管理部门规定的自费项目和药品

 

四、理赔方式

拨打众安保险客服理赔

下载众安保险APP或关注众安保险微信公众号理赔(仅限意外门诊)

理赔所需资料:

1.理赔申请书

2.被保险人身份证明( 包括身份证、户口本、出生证明)

3.医疗费用收据原件

4.病历

5.医疗费用明细清单/处方

6.意外事故证明(意外事故证明包括:因公受到伤害的需提供单位证明;因交通事故伤害的,需提供交通事故认定书;如被保人驾驶机动车出险的需提供驾驶证、行驶证;因民事、刑事损害导致受伤的提供公安机关证明、法院判决书等;旅行等意外伤害由旅游地风景管理部门、旅行社或公安机关等提供事故证明;申请前已经涉及法律诉讼的死亡案件,应提交法院判决书;境外发生事故的需要提供当地处理机关或医疗机构的相关证明,导致死亡的另需提供当地我国使、领馆证明文件)